安徽合肥桃花店古墓群彭岗区考古发掘成果丰硕

 

  

  

  

    2006年7—11月,在合肥发电厂扩建工程中,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肥市文物管理处联合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桃花店古墓群范围内的彭岗墓葬区进行了考古钻探与发掘。在21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共发掘墓葬71座,窑址1座。其中,汉墓56座,宋墓4座,明墓1座,破坏严重不明者10座。出土了陶器、铜器、铁器、玉器、漆器、石器等各类文物1400余件。

    发掘区位于庐阳区杏花街道林店社居委彭岗村(现已拆迁)周围、倪郢村西侧,属于桃花店古墓群的北部范围。汉墓是墓群的主体,从西汉初(个别有可能早到秦或战国末期)一直延续到东汉晚期。按形制分,土坑竖穴墓51座,砖(室)墓5座。土坑竖穴墓主要是带斜坡墓道的“凸”字形墓,且有5座墓道两侧有台阶,台阶宽30—50厘米,深25厘米。M31和M60有高3米的馒头状封土,封土为黄黏土,土质坚硬。墓室绝大部分是长方形,少数近正方形。埋藏较深,一般约3米,个别深达6米。少数墓道填土经夯打,夯层厚20厘米,夯窝直径6厘米。多数墓室有熟土二层台,修筑考究,用上为细腻的黄沙土,经夯实,且与墓壁之间有 2厘米厚的白膏泥。M7和M31填土中有灰陶绳纹罐、盆。M7和M56墓道和墓室接合处有草木灰。砖(室)墓中,一座仅有铺底,一座无顶,一座则是成熟的券顶墓。墓向无定制,东、南向者略多。按墓室面积划分,一半在10平方米以下,1/4为10—20平方米,1/10在2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为36平方米。葬具不清,仅有棺灰、漆皮痕迹,入骨保存极差。分为单人葬和夫妻合葬。有3组埋葬为同坟异穴墓。

    随葬品较丰富,一般10—30件。陶器摆放在棺室四周,铜镜、剑、铜钱等摆放在棺内。

    出土的陶器又可分为釉陶、灰陶和硬陶。釉陶主要施黄釉,少数施绿釉至腹部,另有少数银衣灰陶及彩绘陶。器形主要有鼎、锤、壶、盒、钫、瓿、罐、盆、灶、井。另有少量直颈壶、蒜头壶、茧形壶、豆、薰、圈厕、仓等。早期基本组合为灰陶鼎、锤、钫、盒、灶、井,出蒜头壶、茧形壶。晚期基本组合为釉陶壶、瓿,出直颈壶、圈厕。

    铜器有鼎、壶、钫等礼器,日用器较多,有洗、鉴、盆、樽、釜、甑、灯、博山炉、带钩、印章等,最多的当数铜镜(多附有刷柄)及铜钱。多座墓出有小型车马明器,有盖弓帽、軎、辖、衔、镰等。兵器有弩机、少量的剑、削、戟。另有泡钉、铺首等棺饰及小铜羊、水禽形镇等。

    漆器都已朽烂变形,从残片看有盘、奁等。部分铜镜’,放在漆奁内。发现有筘器。铁器最多的是剑、刀、削等武器,另有杵(夯具)、斧、蚕等工具。玉器有少量璧及剑具,较多的则是口冶及塞,另有少量水晶珠、玛瑙等饰件。石器有黛板及研子。另有个别的刻字石片、角质梳、冥币、白色粉团等。

    宋墓也有砖室墓与土坑墓之分,砖室墓为船形,上坑墓为夫妻合葬,随葬品为常见的铜钱、发簪、粉盒、铜镜等。明墓出土的买地券则为研究合肥地名变迁提供了资料。

    窑平面呈“凸:’字形,南北向。全长 510厘米,最宽处280厘米,残高90厘米。由操作坑火门、火膛、窑室和烟道组成。顶部及窑门已被破坏。窑室内为窑顶坍塌的红烧土块及碎砖。时代也应为汉代。

    对这批墓葬形制的分析及对出土文物的研究,为认识合肥地区乃至江淮地区从战国末期到东汉及至宋明这一历史时期的地理环境、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平民丧葬习俗提供了实物资料。同时也深化了对桃花店古墓群的时代、特点、内涵、价值及与汉代合肥城关系的完整认识。

 

 

 

 

 

 

 

 

 

  来源:中国文物报